泰州农商行-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说明
泰州农商行流动资金贷款是面向泰州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特点: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适用对象: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亿,利率4.35%-10%,期限最长5年。申请条件:(一)在本行营业网点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 (二)除信用贷款外,落实本行认可的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依法经有权部门核准登记; (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五)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 (六)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合理; (七)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明确的、合法的、充足的还款来源; (八)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近三年财务决算报告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新设法人主要股东背景、新设法人的验资证明。 5.最新公司章程。 6.股东(董事)会同意借款、抵押书面材料。 7.各类授权文件。 8.开设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二)用途证明资料。如产品购销合同、协议等。 (三)担保资料。采取保证单位保证的提供借款人资料的1至7项;采取抵押物担保的,提供抵押物品的清单、权属证明等。办理流程:1.一般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到期收回,不得循环使用; 2.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本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