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遵义分行-农业农村林草保护发展贷款
产品说明
农发行遵义分行农业农村林草保护发展贷款是面向贵州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款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防护林体系建设、林业生产基地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支持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以固沙治沙为目的的植树造林工程建设、沙区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以及退耕还草、草原保护与修复,林草产品生产加工等方面资金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相关政策和技术规定开展的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营造林活动,林区道路、防火设施、林地水利设施、管护用房、信息化系统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以及林下经济等配套经营活动。等。适用对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申请条件:除符合农发行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信用状况良好。在农发行信用等级在L12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法人或PPP项目公司的,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人的,在农发行信用等级亦应在L12级(含)以上,未在农发行评级的,其在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信用等级对应违约概率不得高于我行L12级违约概率。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或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生产经营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且至少有一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生产经营未满一年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三)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及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在80%(含)以内,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85%(含)以内;生产经营未满一年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四)事业单位法人未按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的,如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可不受本条第(二)(三)款限制。;(五)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须列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范。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0万,利率3%-4%,期限最长1年。办理流程:农业农村林草保护发展贷款办理流程包括:贷款受理(包括申报、推荐)→调查评估→贷款审查→贷款审议→贷款审批→贷款审结(如需)→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和支付→贷后管理。对于除低风险授信业务等总行明确规定可不审议的业务外,其他贷款业务均须审议;对于总行、省级分行审批的贷款(行长审批的除外),审批后应报审结人进行审结。具体操作流程及职责按照农发行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