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说明
四川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介绍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不包括表外授信业务。 二、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应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包括备品备料、进货采购、支付水电气暖、支付工资以及其他合理需求。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置换借款人因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而产生的负债。 三、贷款额度流动资金贷款应在核定的额度之内,根据借款人的真实需求合理确定,不得超过借款人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四、贷款期限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应主要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生产经营稳定程度、资金周转特点等因素审慎确定。我行流动资金贷款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流动资金贷款。(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至3年(含)的流动资金贷款。五、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由贷款经营部门在授权范围内,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贷款种类、风险缓释措施、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借款人谈判确定,并应符合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相关规定。六、申贷条件流动资金贷款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借款人依法成立;(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七)符合我行关于信贷政策及客户准入的相关规定。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5亿,期限最长3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