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政采通
产品说明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政采通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兴文农商银行推出的“政采通”是指向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发放的,以支付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所需资金为目的,以采购项目结算款为主要还款来源,用于解决供应商流动资金不足的信贷产品。。二、产品优势 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方便快捷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的支付条款以及借款人自身信用、资金等情况综合进行确定,贷款额度加上预付款不得大于政府采购合同标的金额,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需与采购合同付款期限加约定宽限期(如有)一致,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贷款利率: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收益水平、市场竞争、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其对我社的业务贡献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可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按月付息按计划还本、等额本息(金)还款,还款方式应与政府采购合同中结算周期相匹配。四、适用对象用于满足借款人支付中标的政府采购货物、工程(不含工程建设类)和服务项目的资金需求。五、贷款条件(一)向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方提供货物、工程(不含工程建设类)或者服务的小微企业;(二)营业证照及资质齐全,能够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公司注册地址兴文县境内;(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小微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六)连续经营时间达到1年(含)以上,近3年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情形;(七)拟申请融资的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过程依法合规,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八)贷款发放前已取得与政府指定部门签订的《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采购项目已纳入县级(含)以上财政预算,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内容;(九)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由借款人和采购方签订协议约定此账户作为财政支付政府采购项目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结算款、清退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等)的唯一账户,借款人需与我行签订同意从其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十)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十一)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担保方式:信用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500万,利率6.7%起,期限最长2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