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公司类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产品说明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公司类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它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二、产品优势 凡在约定期限和额度内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为循环贷款 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农村信用社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量与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自有资金、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的差额。 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而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的利率档次、利率浮动、计息方法、结息时间及加、罚息等符合利率管理的相关规定。 还款方式:流动资金贷款可采取到期一次归还和分期归还两种还款方式(超过1年的按计划还本)。 四、适用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和其它组织。 五、贷款条件 (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核发的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从业许可证(或核准书、备案表等),并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证; (四)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所需营运资金量的10%; (五)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六)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八)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担保方式:担保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5000万,期限最长3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