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光大银行企业客户银行承兑汇票
产品说明
光大银行光大银行企业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下简称“承兑业务”)是指光大银行接受承兑申请人(即出票人)的付款委托,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电子形式。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平自愿、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以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严禁为不具备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除外)的出票人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 二、产品申请流程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承兑业务申请,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费用和担保方式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存入足额票款并委托承兑人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该款项给持票人等内容,承兑申请人可以发起业务协议签约的形式向我行申请承兑业务;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章程、公司成立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3.最近三年及当期的财务报表;4.用以证明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如有)原件及复印件;5.保证金等现金类押品资金来源流水等证明材料;6.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当期财务报表)或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7.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贷款条件 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当具有良好资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应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我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非我行预警黑名单客户。 3.具备到期偿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能力。 4.与交易对手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亿,期限最长6个月。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