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说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农村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贷款,指农发行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本外币贷款。 二、产品优势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遵循“政策导向、市场运营、专款专用、风险可控”的原则,注重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和业务规模的有机统一。 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项目综合收益、借款人综合现金流、风险承受能力及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 贷款期限:综合项目行业特点、建设运营周期、项目偿债能力及借款人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精准扶贫贷款、PPP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超过上述贷款期限的,应报总行审批。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结合项目收益分析,评估拟建项目对借款人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借款人对拟建项目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编制项目还本付息计划表;借款人同时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应编制借款人综合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四、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五、贷款条件 除具备农发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具备承担相关行业项目建设、改造及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二)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主体资格,营业期限应覆盖贷款期限。 (三)具有与项目建设、改造及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权益性资本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自觉配合农发行信贷监管;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 (五)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或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生产经营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且至少有一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 (六)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及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在80%(含)以内,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85%(含)以内;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 (七)事业单位法人未按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的,可不受本条第(五)(六)款限制,但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八)反洗钱执行状况良好。无洗钱交易行为,农发行洗钱风险等级分类不得为高风险及以上等级。 (九)符合农发行信贷政策指引相关规定。 (十)主营业务符合农发行环境和社会风险程度分类中友好类或合规类条件。 (十一)为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期限最长20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