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企业项目贷款
产品说明
哈尔滨银行企业项目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等,为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或技改项目投资而发放的,一般期限1年以上的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也包括用于项目临时应急用途的短期贷款。按项目的性质、用途、借款主体性质及产品开发生产不同阶段划分,我行可发放以下几类不同性质的项目贷款。1. 基本建设贷款:指用于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 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及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基本建设而发放的贷款。2. 技术改造贷款:指用于现有企业以内涵扩大再生 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而发放的贷款。3. 科技开发贷款: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 发、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而发放的贷款。4. 固定资产改置、重置贷款:指生产企业为购置设 备、改善生产及办公条件,商业、餐饮、服务企业为扩大网点、改善服务设施,增加仓储面积等所需资金,在自筹建设资金不足时向我行申请的贷款。二、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额度最高可达5亿元,最高额度根据企业资产规模、项目建设实际所需资金的合理范围、资信情况、评估情况等方面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可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情况综合确定。 还款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可采取等额还款、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分期还款、按计划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四、适用对象 借款资金需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和企业 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等,为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或技改项目投资的企业。五、贷款条件 需符合我行相关业务规定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2.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3. 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4. 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5.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6. 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7. 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8.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5亿,利率5.6%起,期限最长8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