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普通个人生产性经营贷款
产品说明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普通个人生产性经营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个人经营贷款是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自然人因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包括用于生产经营流动性资金需求或以租赁商铺、购置机械设备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为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二、产品优势1.重点支持个人创业等合理的资金需求,如出国留学回国创业经营、合伙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等;2.用途多元,包括用于生产经营流动性资金需求或租赁商铺、购置机械设备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起点额度3000元,最高额度根据客户资产、收入、担保等情况核定。 贷款期限:有效期最长5年,有效期内单笔贷款期限可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情况综合确定。 还款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可采取定期结息、到期还本,一次性利随本清,等额本息分期等多种方式。四、适用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从事合法经营的自然人,包括小企业经营管理层人员、私营企业业主及个体工商户等。五、贷款条件1.有固定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18周岁以上,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拥有自有的经营实体,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手续。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或可行的创业方案,贷款用途明确、合法。4.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品行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愿意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结算监督。6.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人、抵(质)押物,并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7.借款人从事或所在的企业在贷款支行开立基本存款户或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在本行开立银行卡或活期结算账户,与贷款人签订从其指定的在本行开立的账户(含对公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0万,利率8.28%起,期限最长3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