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小企业抵(质)循环贷款
产品说明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小企业抵(质)循环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定义小企业抵(质)押循环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小企业经营资金不足,在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借款人可以多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人民币贷款业务。二、产品特色该产品主要针对小企业因季节性资金周转需求而设计的一次申请,办理一次抵押登记,授信期限内随借随还的产品,具备灵活性强使用方便等特点。三、适用对象(一)贷款对象在经办机构区域内合法经营的小企业,包括各类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私营经济组织。(二)准入条件借款申请人除满足《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小微信贷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符合行业信贷政策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证照,特殊行业需要具有特殊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重大不良信用记录;4.在农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或一般存款户,并签订同意从其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5.企业连续经营1年以上;6.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四、产品要素(一)贷款额度结合借款申请人的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高额度。以特定抵质押提供担保的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特定抵质押物具体包括:(1)以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或四川省内农村信用社(农商行)的股权质押方式提供担保;(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二)貸款期限结合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循环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循环贷款项下,单笔贷款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三)贷款方式抵押、质押、质押+抵押。(四)还款方式可选择的还款方式有: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季等额本息还款、按季等额本金还款、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带宽限期的等额本息还款、按计划还本按月计息、按计划还本按季结息、按计划还本按年结息等还款方式。(五)贷款利率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收益水平、市场竟争、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其对我行的业务贡献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六)貸款用途用于小企业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担保方式: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0万,利率8%起,期限最长3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