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收费权质押贷款
产品说明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收费权质押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收费权质押贷款是指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法人、经济组织、自然人以自身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收费权作为质押发放的贷款。二、产品优势 1.办理快捷,审批流程短。2.质押方式灵活,包括学生食堂收费权、学生超市收费权、学生公寓收费权、移动或电信收费权和医院收费权等。 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收费权情况、经营情况等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期限内现值收益金额(扣除一定的费用后)的6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期限:根据收费权年限和借款人经营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贷款利率: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收益水平、市场竞争、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本行的业务贡献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按月结息、一次性还本按季度结息、分期还本、等额还本付息等方式。四、适用对象 收费权质押贷款的对象具有收费权利的企(事)业法人、经济组织、自然人。五、贷款条件 1.具有收费权的企(事)业法人,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年检手续; ②产权清晰、经营管理规范; ③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产品有市场、效益好、成长性强; ④有固定经营场所,对经营场所采用租赁方式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原则上贷款业务期限要控制在租期以内; ⑤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主要投资人和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 ⑥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 ⑦在农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⑧提供的收费权质押必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的收费依据; ⑨收费权可依法转让; ⑩收费权能依法进行登记。 2.具有收费权的自然人申请借款,应具备个人贷款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收费权产权清晰,能提供的收费权质押的合法收费依据,且经营管理规范; ②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产品有市场、效益好、成长性强; ③有固定经营场所,对经营场所采用租赁方式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原则上贷款业务期限要控制在租期以内; ④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 ⑤在农商银行结算存款账户; ⑥收费权可依法转让; ⑦收费权能依法进行登记。担保方式: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500万,利率7.92%起,期限最长3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