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银行-流动资金
产品说明
达州银行流动资金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二、产品优势 快:系统自动审查审批,贷款快速到账。 信:主要采取信用方式发放贷款,支持政府增信、法人保证、抵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简:申请流程简单,操作便捷,支持柜台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办理。 惠:实行优惠利率,节约利息支出;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特征等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1和附件9),结合本行有关信贷规章制度,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的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等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一)非循环授信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最长不得超过3年。(二)“流动资金额度授信”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最长为3年(含),授信期内单笔借款用信期限不超过1年,且借款人循环用信到期时间不得超过《授信合同》的终止日。 贷款利率:(一)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达州银行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及有关利率定价规定执行。(二)流动资金贷款相关信贷产品规定了利率定价标准的,按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包括按月(季、年)结息,到期还本、按月(季、年)结息,分期还本、利随本清等方式。(一)借款期限超过1年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按月(季、年)结息,分期偿还贷款本金,至少做到每半年偿还一次贷款本金。(二)流动资金贷款应优先采用按月结息方式,采用其他结息方式的应报有权人审批同意。(三)借款期限1年(含)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采用利随本清还款方式的,报有权人审批同意。四、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的对象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法人客户。五、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持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营业执照等)。特殊行业还须持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四)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五)客户信用等级应在A级(含)以上,办理低风险业务(保证金、存款质押类等业务)可不受客户信用等级限制。(六)借款人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本行的贷款监督和结算监督,能如实向本行提供有关经营状况和财务报表。(七)能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八)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九)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亿,利率6.5%起,期限最长3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