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棉油种植贷款
产品说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棉油种植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贷款用于支持粮棉油等农作物种植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维护,配套的农资、农机设备购置,以及相关大棚、温室、自动化种养设施等设施农业的购建、运营、维护。二、产品优势(一)用于借款人主要解决小麦、玉米、稻谷、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木薯等粮棉油作物种植所需的流动资金。(二)用于借款人依据收购合同或收购订单向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的预付订金,主要解决小麦、玉米、稻谷、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木薯等粮棉油作物种植所需的流动资金。(三)用于支持粮棉油等农作物种植所需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维护,配套的农资、农机设备购置,以及相关大棚、温室、自动化种养设施等设施农业的构建、运营、维护所需的资金。三、贷款要素贷款额度:流动资金贷款。应参考当地平均综合种植成本,根据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地租、播种、收割、人工费等合理种植费用以及种植面积据实测算;固定资产贷款。按照农发行粮棉油生产加工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流贷原则上不超过1年,固贷原则上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按国家相关部门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流贷到期一次性还款;固贷采取分期还款。四、适用对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且从事粮棉油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五、贷款条件(一)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信用状况良好。在农发行信用等级在L12级(含)以上。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粮棉油农作物种植盈利良好,未出现亏损。新成立的农服公司、合作社、小型种植公司,企业法人控股股东经营正常。3.财务状况良好。剔除第一类业务因素影响,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75%(含)以下;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对国有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经省级分行同意后,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85%(含)以下。对于向棉花购销企业发放的粮棉油种植贷款,其资产负债率参照粮棉油收购贷款管理细则中对棉花购销企业的资产负债要求执行。4.自有资金比例要求。借款人需要有不低于10%的自有资金参与种植。若借款人与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签订合法有效的收购合同(订单),则预付订金中自有收购资金比例不低于10%。5.借款人不得为农发行洗钱风险等级分类中的高风险及以上等级客户。 (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1.信用状况良好。在农发行信用等级在L11级(含)以上。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生产经营正常。原则上近三年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或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生产经营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且至少有一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生产经营未满一年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的,须经省级分行同意。3.财务状况良好。剔除第一类业务因素影响,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75%(含)以下;。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3.2亿,利率4.5%起,期限最长10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