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产品仓储物流贷款
产品说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产品仓储物流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名称:农产品仓储物流贷款二、贷款对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三、贷款用途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以各类农产品为主的仓储设施、运输活动、物流节点涉农物流设施及配套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运营和维护等资金需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支持以各类农产品(非粮棉油)为主(农产品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的仓储设施。(二)支持以各类农产品(非粮棉油)为主(农产品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的铁路、道路、水路、航空运输活动及物流节点涉农物流设施。(三)支持以各类农产品(非粮棉油)为主(农产品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的装卸、拣选、包装、组配、运输等活动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四)支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销地冷链集配中心等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改造升级提升及冷链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四、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农产品仓储物流贷款,除符合农发行农产品流通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信用状况良好。在农发行信用等级在L12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法人或PPP项目公司的,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人的,在农发行信用等级亦应在L12级(含)以上,未在农发行评级的,其在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信用等级对应违约概率不得高于我行L12级违约概率。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或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生产经营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且至少有一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生产经营未满一年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三)财务状况良好。剔除第一类业务因素影响后,上年末及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在80%(含)以内,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85%(含)以内;生产经营未满一年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四)事业单位法人未按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的,如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可不受本条第(二)(三)款限制。(五)借款人不得为农发行洗钱风险等级分类中的高风险及以上等级客户。五、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固定资产贷款应综合项目行业特点、建设运营周期、项目偿债能力及借款人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对用于支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农产品流通项目,纳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国家重大战略规划以及国家部委名单制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年,PPP项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PPP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宽限期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建设期,必要。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亿,利率5%起,期限最长20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