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商业银行-小微流水信用贷
产品说明
宜宾市商业银行小微流水信用贷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小微流水信用贷是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业主,凭稳定、有效的收单流水(剔除明显的大额资金划转、异常交易及代收等情况),在我行申请一定的信用贷款额度,只限用于自身经营流动资金周转,贷款额度纳入我行个人贷款统一授信管理的贷款业务。二、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最高额度10万元,根据借款人的营运资金缺口和现金流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1年,根据借款人经营需求确定。 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誉状况进行浮动。 还款方式:可采用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三、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3. 我行经营服务所在地区有固定场所的经营实体,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件,且在有效期内; 5.行业应为非我行限制类行业,且主营业务突出,保持一定的盈利性; 6.家庭资产负债率≤70%,家庭净资产≥30万元。家庭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房产及车辆等实物资产,股票、债券及基金等金融资产。家庭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网络借贷、民间借贷、对外担保等; 7.家庭净资产贷款覆盖倍数≥3(家庭净资产贷款覆盖倍数=家庭净资产总额/贷款总额); 8.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个人征信报告中,当前无贷款逾期记录;且累计(准)贷记卡逾期月份数≤3次,或最长逾期月数≤1期; 9.申请人向我行提供近1年(含)以上收单交易流水记录,且流水每月连续、无间断;剔除明显的大额资金划转、异常交易及代收等情况后,近6个月月均收单不低于5万元;收单流水符合申请人实际经营情况,对于不符合申请人实际经营情况的交易流水要予以剔除。收单渠道包括:安装我行POS机、移动支付二维码;安装他行POS机、他行移动支付二维码;微信;支付宝、网银等。四、提供基本资料 1. 近1年(含)以上的收单流水、收单协议(微信、支付宝生成收单流水步骤见附件3);提供他行POS收单流水的,需提供POS收单特约商户开办有效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且提供他行POS及移动支付二维码交易流水的,需盖有他行公章;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4.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个人征信授权书; 6.借款人家庭主要资产、对外担保材料; 7.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担保方式:信用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万,利率4.35%起,期限最长1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