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产品说明
村镇银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是指我行为供应商与购买方之间以商业信用方式产生的应收账款而设计的一种融资业务,即供应商作为借款人(出质人),以应收账款作质押,我行作为贷款人(质权人)向供应商提供一定信用额度的信贷业务。二、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应收账款金额的70%。 贷款期限: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应收账款基础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加上一个月的宽限期,最长不超过1年。以不同到期日多笔应收账款同时设定质押的,以最后一笔到期应收账款确定贷款期限,在贷款期限内收到先到期的应收账款,可约定提前还贷。《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的,分期还贷金额应与质押的逐笔应收账款金额和付款期限相对应。 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情况综合确定。 还款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可采取定期结息、到期还本,一次性利随本清,等额本息分期等多种方式。三、适用对象 一、须为注册地在宜宾市范围内,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 二、为我行的长期合作客户,主要投资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所属行业处于成长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三年以上,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稳定的市场;四、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产品或服务质量有保证、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潜力较好; (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销售回笼好,企业盈利,现金流量充足,还款意愿强,能够按期还本付息; (三)将应收账款的指定回款账号设在宜宾兴宜村镇银行,作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专用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认可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对应收账款的付款具备优先受偿权; (四)无不良贷款和欠息,主要投资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良好; (五)与买方之间不存在投资、参股或其他关联关系; (六)与买方之间的货物供销关系或服务关系正常稳定且超过6个月,交易记录可以查询,应收账款结算记录良好,未发生过商业纠纷; (七)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买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资产规模2亿元以上、在其他大型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为A+级以上、对卖方采用订单供货的大中型企业,或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和省级(含)以上重点中学,且与卖方签订有长期供货协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运营正常,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原则上应在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所购商品用途明确; (五)与卖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贸易关系正常稳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晰; (六)向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出具《确认函》,在《确认函》中明确应收账款金额、付款期限和只向卖方在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付款等相关义务; (七)宜宾兴宜村镇银行规定的其。担保方式: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200万,利率8.65%起,期限最长1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