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上海银行宅即贷
产品说明
上海银行上海银行宅即贷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贷款主体 1、经营地在成都市的小企业 2、在成都的企业股东或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企业主 企业经营年限≥1年,或企业主行业经验≥3年。 二、贷款金额 1000万元以内 三、要求 1、对账单须能体现经营主体经营流水情况。所提供6个月对账单入账流水金额不低于本次申请贷款金额的四分之一。 2、押品为成都城区范围内且为标准住宅的,采用线上估价系统估价。成都城区范围内非标准住宅、城区范围外标准住宅押品均采用分行准入的评估公司估价报告。车库、车位不计入有效估价。 四、抵押物 取得产权证及土地证的非标准住宅、标准住宅 (一)非标准住宅包括: 1、别墅(含独栋、联排、双拼、花园住宅); 2、复式住宅(含底层带地下室、顶层带阁楼); 3、建筑面积超180㎡的商品住宅等。 (二)标准住宅:标准住宅为非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商品住宅。 五、抵押人 企业为借款主体、企业主为借款主体:抵押物所有权人为经营主体持有或企业主、企业主其直系亲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单独持有或共有。抵押物不带有长期(≥5年)租约。 企业为借款主体:抵押人范围还增加经营主体自然人股东或企业主亲兄弟姐妹,或经营主体关联企业持有。 六、抵押率 城区范围(包含武侯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龙泉驿区)≤70% 城区以外范围(包含郫都区、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新津县、简阳市)≤60% 城区范围的非标准住宅≤50% 如抵押物为学区房,则房龄及面积不受上述限制。 全国范围可接受的抵押物为上海、南京、天津、宁波、深圳、北京、杭州、苏州。 七、贷款利率 基准利率上浮30-50% 八、贷款期限 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3年、小企业年审制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期限最长5年。 企业个人股东最长贷款期限10年。 九、还款方式: 年审制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或循环额度贷款,按月归还不低于提款金额的5‰、到期归还剩余本金 十、资产负债覆盖率测算与控制: 期限≤1年资产负债覆盖率≥100% 期限>1年资产负债覆盖率≥120% 资产负债覆盖率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人资产负债覆盖率=(经营主体资产+企业主家庭资产)/(经营主体负债+企业主家庭负债)*100% 资产认定范围为住宅、商业、工业房产;负债认定范围=人行征信报告反映经营主体、企业主及其配偶(如有)的全部负债+30%*经营主体、企业主及其配偶(如有)的全部对外担保金额+本笔授信申请金额 十一、准入限制: (一)经营主体经营不合规、不合法,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超出工商登记所核准的经营范围,环保、消防和卫生等不达标,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未取得或已过有效期等; (二)经营主体近二年曾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存在逾期或欠息余额,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或曾有不良贷款记录;涉及大额诉讼(任何金融债务诉讼以及涉诉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一般诉讼)等; (三)经营主体属于我行授。担保方式: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0万,利率4.35%起,期限最长10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