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产品购销贷款
产品说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产品购销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农产品购销贷款是指为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除执行国家粮棉油收购,调销以及其他重要涉农产品专项储备等,促进粮棉油收购,调销及其他重要涉农产品流通和产销衔接,而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二、产品优势 批量化精准对接贷款需求,准确定位客户群体。 支持政府增信、法人保证、抵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申请流程简单,操作便捷。 实行优惠利率,节约利息支出。 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 (一)用于粮棉油收购,调销的,应综合借款人世界经营需求,生产规模,风险承受能力和自有资金等因素核定贷款最高累放额和最该余额。核定额度原则上不得突破粮棉油购销贷款风险度测算额度,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的,应经省级分行批准。 (二)用于专项储备的,要根据储备计划,财政补贴,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测算借款人资金需求量。执行专项储备计划所需资金大于借款人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量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流动资金需求量。 (三)采用信用保证基金贷款模式的,贷款额度应按农发行信用保证基金相关政策核定。 贷款期限: 农产品购销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定期结息、到期还本。 四、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五、贷款条件 (一)具有开展相应业务的经营资质。 (二)具备与开展相应业务相匹配的存储条件,能切实做到专仓(垛)保管,封闭运行。 (三)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自觉配合农发行信贷监管;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 (四)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或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生产经营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新建企业和新改制到位企业除外。 (五)财务状况良好。剔除政策性指令性贷款因素影响后,粮棉油收购,调销贷款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85%(含)以下;专项储备贷款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90%(含)以下,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事业单位法人未按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的,可不受本条第(四)(五)款限制,但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反洗钱执行状况良好。无洗钱交易行为,农发行洗钱风险等级分类不得为高风险及以上等级。 (八)贷款用于专项储备的,应提供政府或有关部门下达的储备计划或相关文件。 (九)采用信用保证基金贷款模式的,经基金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并缴存相应信用保证基金后,可适当降低准入条件,具体标准由省级分行确定。 (十)为解决收购“空白点”问题,发挥地方政府调控职能,由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按“谁指定贷款企业,谁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原则指。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期限最长1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