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商业银行-企业业主贷款
产品说明
宜宾市商业银行企业业主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企业业主贷款是指我行向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企业实际控制人发放的,但实际用于业主所在企业经营活动的个人贷款业务。二、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单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用于企业流动资金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贷款用于企业购置生产设备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贷款用于企业购置营业房产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 贷款利率:根据客户的信誉状况、信贷业务风险水平、授信业务目标收益、客户存贷积数比和当地利率水平等因素,按照不同的信贷产品和不同的担保措施差别定价。 还款方式:(一)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二)等额分期还款法,即在贷款的期限内,按一定的还款频率,将贷款本金平均分摊分次偿还;(三)本金递减法,是根据预测客户未来的现金回流情况,与客户约定分期还款方式。三、贷款条件(一)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在贷款行当地有固定住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二)企业业主所在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特种行业的应持有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三)贷款用途明确、且与业主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四)企业业主所在企业经营正常,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五)已落实有效担保措施,能提供有效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提供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保证担保;(六)企业业主及其所在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四、贷款申请材料(一)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和现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业主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从事特种行业的同时提供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企业业主所在企业公司章程和税务登记证;(五)企业经营状况资料(企业经营收支、银行对帐单、税单、购销合同、经营企业水电费单、工人工资发放清单、企业主要资产和产权证明、企业负债清单及其债权债务证明、企业对外或有负债清单及其附属资料等);(六)企业业主家庭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以及家庭供养人员情况资料;(七)贷款使用计划和相关合同资料;(八)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征信业务授权资料,业主所在企业征信业务授权资料;(九)可提供的担保资料,以及业主所在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十)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担保方式:担保类/信用类/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500万,利率3.85%起,期限最长10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