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银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产品说明
自贡银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并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的贷款。二、产品优势 有效解决具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资金需求。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中国驰名商标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商标认定价值的60%,省(直辖市)著名商标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商标认定价值的40%。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商标专用权有效期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本行在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时,需充分了解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严格按照本行利率定价相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可采取定期结息、到期还本,一次性利随本清,等额本息分期等多种方式。四、适用对象 持有《商标注册证》并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五、贷款条件(一)借款人的商标专用权应符合以下要求:1、取得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注册证》;2、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直辖市)著名商标;3、商标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4、商标未被转让、注销或撤销。(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是该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所有人;2、企业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企业有连续三年以上的盈利记录,在行业中具备相当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产品或经营市场;3、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4、商标专用权法律手续齐全,无任何权利瑕疵;5、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且愿意接受本行的财务指导和监督,相关财务指标符合本行授信的要求,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符合本行要求,能提供证明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的财务资料;对未编制财务报表的小微企业,可按本行《关于加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意见》及本行最新启用的授信意见执行。6、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借款应经《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或决议(定); 7、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还款能力;8、在本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9、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担保方式: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0万,利率4.35%起,期限最长3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