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产品说明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指本行向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发放并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的贷款。二、产品优势 持有《商标注册证》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起点额度300万元,最高额度根据客户资产、收入、担保等情况核定。 贷款期限:商标专用权质押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一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三年,且不能超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对于符合《德阳市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德工商〔2016〕68号)文件规定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贷款利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率应尽可能予以优惠,且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得高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50%(含)。由保险公司承保并享受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的贷款可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再优惠1个百分点,但最低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 还款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可采取定期结息、到期还本,一次性利随本清,等额本息分期等多种方式。四、适用对象 持有《商标注册证》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五、贷款条件 1.取得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注册证》; 2.商标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应该续展的,应按时申请续展; 3.商标专用权法律手续齐全,无任何权利瑕疵;所涉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合法、完整、有效且权属清晰,依法可转让,且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4.所涉及的注册商标已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且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5.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时,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进行质押。担保方式: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300万,利率7.8%起,期限最长3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