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信机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贷款
产品说明
山西农信机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贷款是面向阳泉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贷款是指盂县农商银行向辖区内合作社发放的贷款。贷款应当遵循“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一次授信、周转使用”的原则。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是指盂县农商银行通过对借款人资金实力、经济效益、经营管理、资产收益状况以及偿债能力等评估后,确认其信用优良,能履约清偿债务而发放的贷款。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上限为100万元。政府立项重点支持产业化项目,信用贷款额度不得超过除政府划拨资本金外自筹资金上限,同时要选取相应资产(公益性资产除外)在所属县域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平台进行登记并出具备案登记表。担保贷款分为保证担保贷款、抵押担保贷款和质押担保贷款以保证担保方式申请合作社贷款的,应当提供符合担保条件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以抵押担保方式和质押担保方式申请合作社贷款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盂县农商银行担保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抵押担保贷款,借款人与盂县农商银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需签订相应抵押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均应当办理公证。属于产权明确的抵押物,在相应的产权权属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属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按照县政府有关产权抵押规定由县域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平台进行登记并出具抵押物备案登记,纳入贷款档案资料管理,信贷系统无法录入的参照信用贷款流程操作。办理质押担保贷款,借款人与盂县农商银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押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质权人不得擅自处分。贷款期限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贷款的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原则上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超过一年期限的贷款必须制定还款计划。贷款利率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贷款的利率按照《盂县农商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贷款额度 由盂县农商银行和县域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共同指定的有权部门对选用登记的相应资产和其他合作社所属的权属明确的资产之和进行评估(无法进行评估的参照合作社登记资产总额或股份总额),授信。申请条件:一、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或民政部门认定的规范化的特别法人;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盂县农商银行报送有关材料; 四、依法从事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五、在盂县农商银行开立存款结算账户; 六、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包括原村经济合作社(村委)不良记录,如存在不良记录,在履行分期还款协议基础上可以继续授信; 七、盂县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单户授信额度1万至200万元,年化6%-6.9%,期限最长3年。申请材料: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任职证明二、章程或合同 三、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四、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土地证、房产证,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 五、 村集体流水,法人流水,村民理事会决议,近三年年报六、与借款有关的业务合同、项目协议等。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