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外贸贷--流动资金类进口信贷
渠道类型
银行贷款
融资期限
最长2年
投资领域
企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外贸企业
目标阶段
成长期,成熟期
服务区域
福建省福州市
产品说明
中国进出口银行外贸贷--流动资金类进口信贷是面向福州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为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商品、服务和技术进口,向符合要求的境内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适用对象: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具备贷款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均可向进出口银行申请进口信贷。采用代理方式进口的,在确保不重复贷款的前提下可纳入进口信贷支持范围。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具备贷款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均可向进出口银行申请进口信贷。采用代理方式进口的,在确保不重复贷款的前提下可纳入进。产品特点:贷款金额与借款人内贸方面的营业收入、短期融资等因素关联不大,以实际进口金额等情况单独核定资金需求,可最大限度满足借款人进口方面的资金需求。单户授信额度以实际进口金额确定,期限最长2年。担保方式:不限。申请条件:(1)借款人生产经营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2)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的,项目公司发起人须具备上述条件),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项目经我国及项目涉及的其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如涉及)。 (4)国别风险较高的租赁项目须按照进出口银行要求投保相应保险。 (5)提供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 (6)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