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1500元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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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领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资金拨付”依次进行。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流程。8月12日,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即日起至9月13日,毕业学年积极…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中心8月12日联合发布消息,即日起至9月13日开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通道。瞄准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毕业生群体,以真金白银减轻其求职期间的经济负担,帮助高校毕业生平稳迈出校门、顺利实现就业。<br/>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至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账户。申领范围覆盖长沙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还有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且须符合五类困难情形之一: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类别的只能选择一种申领,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br/>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抓紧窗口期,通过“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自助申报。提前备齐低保、残疾证、助学贷款等证明材料,学校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初审,人社部门复审并公示后拨付资金,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而言,赴湘校招或接收湖南生源毕业生时,可主动向拟录用的困难毕业生宣讲此类补贴政策并协助其申领。既能降低毕业生求职入职成本,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在校园招聘中的吸引力与留才口碑。 8月12日,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即日起至9月13日,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长沙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申领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领条件为: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统一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账户中。 补贴申领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资金拨付”依次进行。个人通过“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自助申报,学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逾期未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符合要求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学校是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发放对象困难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安排专人负责补贴审核工作,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结合学校提交的资料,通过省平台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流程。
政策原文:http://www.changsha.gov.cn/bmrl/bmrlbsfw/202608/t20260813_125240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