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银行-进口信贷
渠道类型
银行贷款
参考利率
年化3%-4.5%
融资期限
最长1年
单笔额度
1万 - 200万
投资领域
政策性产品
目标阶段
成长期
服务区域
福建省 厦门
准入要求
支持对象: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具备贷款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均可向进出口银行申请进口信贷。采用代理方式进口的,在确保不重复贷款的前提下可纳入进口信贷支持范围。 申请条件: 1.借款人生产经营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2.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的,项目公司发起人须具备上述条件),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项目经我国及项目涉及的其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如涉及)。 4.国别风险较高的租赁项目须按照进出口银行要求投保相应保险。 5.提供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 6.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产品说明
进出口银行进口信贷是面向福建省厦门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进口信贷指进出口银行为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商品、服务和技术进口,向符合要求的境内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产品特点:无适用对象: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划型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单户授信最高可达200万,利率3%-4.5%,期限最长1年。申请条件:支持对象: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具备贷款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均可向进出口银行申请进口信贷。采用代理方式进口的,在确保不重复贷款的前提下可纳入进口信贷支持范围。 申请条件: 1.借款人生产经营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2.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的,项目公司发起人须具备上述条件),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项目经我国及项目涉及的其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如涉及)。 4.国别风险较高的租赁项目须按照进出口银行要求投保相应保险。 5.提供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 6.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