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集美台商兴业贷
渠道类型
银行贷款
参考利率
年化2.35%起
融资期限
最长10年
单笔额度
0万 - 5000万
投资领域
科技型企业,制造业,农业,新市民
目标阶段
成长期
服务区域
福建省 厦门
准入要求
(一)合法注册登记成立2年以上,涉及特种经营资质的,已取得政府许可文件; (二)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台湾籍,持合法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年龄大于18岁(含),原则上不超过65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控制人原则上还应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1、在申请人中持股不低于50%; 2、为申请人第一大股东; 3、经台资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申请人与企业主(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配偶在本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产品说明
兴业银行集美台商兴业贷是面向福建省厦门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台商兴业贷”是兴业银行针对来闽投资兴业的成长期台资中小企业推出的专属融资产品。产品特点:(1)单户最高可贷人民币5000万元。 (2)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均可,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 (3)担保方式灵活,房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保证保险、增信基金均可。 (4)贷款用途广,解决企业经营中原料采购、租金支付、设备购置、装修改造等各方面资金需求。适用对象:适用于福建省内注册的台资中小企业。优选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以及民生消费行业内的台资中小企业客户,重点关注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医药卫生、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绿色产业等领域内相关企业。单户授信最高可达5000万,利率2.35%起,期限最长10年。申请条件:(一)合法注册登记成立2年以上,涉及特种经营资质的,已取得政府许可文件; (二)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台湾籍,持合法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年龄大于18岁(含),原则上不超过65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控制人原则上还应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1、在申请人中持股不低于50%; 2、为申请人第一大股东; 3、经台资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申请人与企业主(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配偶在本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