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小微企业台商创业贷
渠道类型
银行贷款
参考利率
年化4.21%-5.22%
融资期限
最长1年
单笔额度
100万 - 100万
投资领域
新市民
目标阶段
初创期,成长期
服务区域
福建省 厦门
准入要求
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台湾籍,持合法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年龄18-65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控制人在借款企业持股不低于50%或为借款企业的第一大股东。
产品说明
兴业银行小微企业台商创业贷是面向福建省厦门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本行针对初创型台商企业特点,通过”记分卡“等标准化风险评判工具,对处于起步阶段和发展初期,但市场及成长空间较大的创业型台资小微企业提供启动资金支持的业务。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适用对象:台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万,利率4.21%-5.22%,期限最长1年。申请条件: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台湾籍,持合法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年龄18-65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控制人在借款企业持股不低于50%或为借款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