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政府采购贷
产品说明
交通银行政府采购贷是面向徐州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特点:适用于江苏省分行辖内政府采购中,中标供应商的融资业务,是用于弥补其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流动资金不足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贸易融资、保函等授信业务。适用对象:采购人为地市级(含)以上、副省级市及省会城市区级、经济百强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原则上不在县级区域开展此项业务);付款人已获得相应授权支配政府采购资金,代表采购人支付采购价款,付款能力有充分保证,资信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债务拖欠行为;付款人愿意与交通银行进行合作,能够按照采购合同的结算期限约定,支付采购款项到交通银行指定的回款专户。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0万,利率4.35%-5.44%,期限最长1年。申请条件:担保模式可分为应收账款模式、采购合同模式、担保公司模式三种,业务开展范围是:1.应收账款模式:是指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为条件,并以已发生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进行融资的模式;开展范围为全辖。2.采购合同模式:是指以中标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为条件,以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质押进行融资的模式;开展范围为省分行本部、南通分行。3.担保公司模式:是指以中标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为条件,引入担保公司为客户担保进行融资的模式;开展范围为全辖。申请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完成“三证合一”,则提供加载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 3 开户许可证 4 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借款的决议(根据章程规定) 5 中征码、征信查询授权书、企业信用报告 6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 7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发票、运货单据(如适用)、入库单(如适用)、验收单(如适用)等 放款时还应提供:应收账款确认通知书(应包括政府对采购合同、回款专户、支付路径的确认) 8 采购合同融资模式:近两年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履约证明资料;此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 放款时还应提供:应收账款确认通知书 9 近两年年报及最近一期月报(如有) 10 至少近 6 个月银行流水记录(借款企业或实际控制人)或至少近6 个月纳税证明(如有) 11 小微政采贷授信分析报告 12 抵押物相关材料(如有):抵押物权属证明;抵押物询价/初评/评估报告;抵押物权属人身份证明;抵押权属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共有权人、承租人同意配合处置抵押物的证明;交行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3 若属于特殊行业,提供特许行业经营许可证(如适用)办理流程:1、无需抵押;2、业务担保模式有多种选择;3、盘活应收账款。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