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农商行-新农贷
产品说明
灌南农商行新农贷是面向连云港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特点:“新农贷”贷款指本行为满足本辖区内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放的贷款。“新农贷”贷款的对象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的原则灵活确定承贷主体,贷款主体可以是本行服务辖区内已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专业大户。贷款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如日常维护、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业机械、支付土地租赁费用、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适用对象:“新农贷”贷款的对象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的原则灵活确定承贷主体,贷款主体可以是本行服务辖区内已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专业大户。单户授信最高可达500万,利率4%-12%,期限最长3年。申请条件:贷款条件 1.申请人需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 年龄加授信期限不得超过 65 周岁; 2.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遵纪守法、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收 入来源,具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近两年内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3.经有权机关核准登记或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 4.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本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 督,如实向本行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5.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受理业务申请 申请人向本行具体经办支行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信息资料: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夫妻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前期投入资金的证明性资料; 4.银行流水明细; 5.土地流转或种养殖承包等合同及复印件; 6.家庭资产证明,如房产证、行驶证等; 7.保证方式的,提供保证人身份证件及收入证明; 8.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其中 1-4 项为必须提供资料,5-7 为选择性提供资料。办理流程:“新农贷”贷款的对象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的原则灵活确定承贷主体,贷款主体可以是本行服务辖区内已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专业大户。 “新农贷”贷款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质)押。创新担保方式: 1.对经营情况较好、诚信度较高的经营主体贷款,可提供亲情担保方式,即由本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提供保证担保方式。 2.根据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在政府部门明确相关操作办法和流程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三权”抵押担保方式。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