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农商银行-排污权抵押贷款
渠道类型
银行贷款
参考利率
年化3.55%-6%
融资期限
最长3年
单笔额度
1万 - 1000万
投资领域
企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
目标阶段
成长期,成熟期
服务区域
江苏省 宿迁
准入要求
在江苏省内持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向本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
产品说明
张家港农商银行排污权抵押贷款是面向宿迁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背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产品特点:排污权抵押贷款是指企业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向本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适用对象:在江苏省内持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000万,利率3.55%-6%,期限最长3年。申请条件:在江苏省内持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向本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申请材料:(一)排污权抵押贷款申请书;(二)借款人已获得的排污权抵押贷款的,须提交《排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申请贷款专项购买排污权并以该排污权作抵押的,须提交经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确认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三)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流程:创新融资担保方式,解决企业担保难、融资难问题,帮助企业节能环保改造和日常生产及经营活动,或借款人向本行申请授信专项用于购买排污权并以该排污权作抵押的融资业务。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