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农商银行-光伏融
渠道类型
银行贷款
参考利率
年化3.55%-5.9%
融资期限
最长8年
单笔额度
1万 - 3000万
投资领域
企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
目标阶段
成长期,成熟期
服务区域
江苏省 宿迁
准入要求
借款人基本条件:(一)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二)经营稳健、财务制度健全,经营场所固定,有稳定的采购渠道;(三)企业成立时间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从事光伏相关经营满1年,信誉良好;(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当期逾期、欠息,近2年经营性贷款逾期、欠息记录不超过3此;(五)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自制报表)不超过75%,如企业成立不满1年可按最近一起财务报表测算。项目准入条件:(一)项目已向发改委备案并取得批复;(二)贷款发放前可取得电网公司出具的并网接入意见或取得经电网公司盖章确认的并网接入方案;(三)已建成并运营的光伏电站项目申请融资,要求连续稳定发电时间不少于1个月,连续发电期间,每MW峰值发电量不低于900度/小时。
产品说明
张家港农商银行光伏融是面向宿迁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背景: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产品特点: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发放的,用于项目建设费用支付或偿还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形成的其他债券的贷款。适用对象: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商,且业主(主要发电使用者)应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和持续运营能力。单户授信最高可达3000万,利率3.55%-5.9%,期限最长8年。申请条件:借款人基本条件:(一)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二)经营稳健、财务制度健全,经营场所固定,有稳定的采购渠道;(三)企业成立时间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从事光伏相关经营满1年,信誉良好;(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当期逾期、欠息,近2年经营性贷款逾期、欠息记录不超过3此;(五)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自制报表)不超过75%,如企业成立不满1年可按最近一起财务报表测算。项目准入条件:(一)项目已向发改委备案并取得批复;(二)贷款发放前可取得电网公司出具的并网接入意见或取得经电网公司盖章确认的并网接入方案;(三)已建成并运营的光伏电站项目申请融资,要求连续稳定发电时间不少于1个月,连续发电期间,每MW峰值发电量不低于900度/小时。申请材料:客户基本信息资料;项目材料,主要报告备案文件、购售电协议、电力公司并网接入文件、土地(或屋顶)租赁协议);其他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等。办理流程:额度高、期限长、审批效率快。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