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碳金融
产品说明
建设银行碳金融是面向宿迁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特点:建设银行为自身持有或代持管理碳排放权的企业办理的,用于减排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升级及运营维护等用途的人民币信贷业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信用证等表内、表外信贷业务。适用对象:(一)主要适用于国家有权部门规定的工业节能减排,包括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制造等行业领域; (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减排领域,具体包括: 1.市政公共服务类企业或机构的节能减排,包括供热、供水、供电、燃气、卫生、教育等单位的节能减排; 2.商业服务业节能减排,包括餐饮、酒店、商场、物业管理等企业的节能减排; 3.大型建筑减排,包括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商业楼宇、企业总部等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 (三)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可以纳入全国或地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减排领域。单户授信最高可达1亿,利率4.35%-5.22%,期限最长3年。申请条件:(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二)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应长于信贷业务期限; (三)股权关系清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架构,技术、市场开发、财务及内控体系完整、有效; (四)采用的生产技术、产品、工艺不属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淘汰类; (五)大中型客户所有者权益1000万元(含)以上,小企业客户所有者权益500万元(含)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借款人为新设企业的,非自然人控股股东或主要发起人应符合上述条件; (六)客户自身持有有效碳排放权的,大中型客户信用等级10级及以上,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11级及以上;客户为新设企业的,非自然人控股股东或主要发起人符合本款条件; (七)客户为代持管理碳排放权的,须为我行总行级主办银行客户、总行级重点客户、总行级战略客户及其信用等级为8级及以上的成员企业;客户为新设企业的,非自然人控股股东或主要发起人符合本款条件; (八)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九)客户及其控股股东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列入我行对公信贷内控名单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纠纷、诉讼; (十)建设银行认为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借款人向建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除按我行《信贷业务操作手册(对公)》、《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提交客户基本资料、担保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授权指定的碳排放交易机构出具的碳排放权所有权人在国家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簿账户中持有碳排放权及其数量的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客户也应出具注册登记系统中的信息证明文件;其中CCER还需提供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 (二)自身持有碳排放权的出质人需提供有权机构(如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部门等)同意出质的决议或批准文件; (三)代持管理的碳排放权出质人还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代持管理协议及碳排放权所有权人同意质押的证明文件; (四)建设银行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办理流程:(1)办理信贷产品丰富,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信用证等表内、表外信贷业务; (2)担保方式灵活,可采用碳排放权质押。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