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三四季度长短结合促进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措施(省级新型技改试点补助)
渠道类型
政策补贴
资金规模
对入选省级新型技改试点的市(州),两年试点期内每年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原文)
投资领域
新型技改试点、传统产业升级、试点补助
目标阶段
按试点申报通知
服务区域
湖北省级 省级
准入要求
1.入选省级新型技改试点;2.两年试点期内;3.按试点任务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产品说明
湖北省2023年三四季度长短结合促进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措施中设立省级新型技改试点补助,面向已入选试点的市(州)提供持续性财政支持。该政策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型技术改造融合项目,两年试点期内每年最高可获2000万元补助,助力企业实现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申请主体须为正式获批的省级新型技改试点单位,且在试点期内按计划推进技改任务。资金使用聚焦于设备更新、工艺优化与数字化升级等关键环节,具备强政策背书与高兑现率优势。申报流程遵循省级试点通知要求,实行备案制管理,由属地工信部门组织申报并逐级审核。该渠道是产业转型升级阶段获取低成本、可持续资金支持的重要路径,适用于制造业企业及区域产业集群的提质增效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