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6年大通县畜牧业发展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产品说明
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将散养户资金发放信息录入“一卡通”平台系统,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整理完善全套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再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奖补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抽查、复核结果…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大通县为促进畜牧业发展,特制定《2026年大通县畜牧业发展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目的在于通过资金奖补,鼓励养殖场(户)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积极性,推动畜牧业规模化发展。方案支持对象为户籍在大通县且在县域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养殖场(户),不包括脱贫户(监测户)。奖补对象包括生猪、肉牛、牦牛、奶牛、肉羊还有蛋鸡等,补栏和出栏均有相应补助,具体补助金额根据不同畜种而定。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申报流程包括户申请、村核验、乡审核还有县抽查(验收)等环节。建议长三角地区养殖企业关注该政策,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申报,以获取政策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和地区畜牧业整体提升。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6年大通县畜牧业发展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发布时间 2026-07-13发文号大政〔2026〕196号县农业农村局:你局《关于上报〈2026年大通县畜牧业发展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农〔2026〕17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附件:2026年大通县畜牧业发展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7月6日 附件 2026年大通县畜牧业发展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一、项目名称2026年大通县畜牧业发展奖补项目二、建设性质新建三、主管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四、实施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畜牧兽医站五、项目建设地点大通县六、实施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结束时间以项目资金补完为止。 七、 项目实施主体户籍在大通县,并且在大通县县域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养殖场(户)出栏和补栏畜禽进行补助。脱贫户(监测户)不纳入奖补范围。 八、 项目实施内容对项目实施期限内出栏、补栏的畜禽(生猪、肉牛、牦牛、奶牛、肉羊、蛋鸡等)进行奖补。各畜种之间、出栏与补栏奖补资金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 九、 项目实施程序(一)户申请。有养殖意愿的养殖场(户)自愿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村核验。村委会根据农户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入户实地核验,对不符合项目奖补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向养殖场(户)进行说明,符合项目奖补条件的核验后将相关材料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提交的汇总表及相关资料,组织人员对申请奖补资金养殖场(户)的奖补条件、申请资料、奖补种类、奖补数量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报至县畜牧兽医站; (四)县抽查(验收)。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完成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县级抽查(验收)书面申请,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乡(镇)政府提交的申请,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30%抽查,并填写县级验收表,验收完成后,将验收结果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转至各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将散养户资金发放信息录入“一卡通”平台系统,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整理完善全套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再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奖补资金; (五)隔离观察。从西宁市以外地区补栏的畜禽必须向属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和落地报检,从省外补栏的畜禽须从省级指定通道进入,且种畜和奶畜须至少隔离观察21天,做好隔离观察记录; (六)资金拨付。奖补资金发放明细公示期满后发放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抽查、复核结果向县财政局及时申请奖补资金,县财政局依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助明细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以养殖户“一卡通”账户和养殖场对公账户直接发放。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23.2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
政策原文:https://www.datong.gov.cn/zfxxgk/fdzdgknr/zcwj/zfwj/202607/t20260731_25989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