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农商银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渠道类型
银行贷款
参考利率
年化4.35%-7.6%
融资期限
最长10年
单笔额度
1万 - 5000万
投资领域
企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制造业
目标阶段
成长期,成熟期
服务区域
江苏省 连云港
准入要求
借款人须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且拥有产权清晰的经营性物业,并对其有独立的处置权。
产品说明
东方农商银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面向连云港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经营性物业贷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指已竣工验收并通过出租等商业运营模式用于商业办公、零售、商铺、宾馆酒店、仓储用房、工业生产等用途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本付息主要来源的抵押贷款。适用对象:借款人必须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产权清晰,已投入商业运营,并对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有独立的处置权。单户授信最高可达5000万,利率4.35%-7.6%,期限最长10年。申请条件:借款人须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且拥有产权清晰的经营性物业,并对其有独立的处置权。申请材料:授信申请(借款企业提供)、本次授信用途的购销合同以及还未履行完的合同(借款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经工商部门调档的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的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授权书银行提供)、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授权书银行提供)等办理流程: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抵押率最高可达70%。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