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村镇银行-富民创业贷
产品说明
东海村镇银行富民创业贷是面向连云港市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产品。产品背景: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产品特点:“富民创业贷”是指本行发放的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由财政部门适当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适用对象:我县行政区域内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县创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重点人群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单户授信最高可达300万,利率3%-7.8%,期限最长3年。申请条件:(一)在我县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二)在我县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三)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四)申请人最近5年内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意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五)需要提供资料:个人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户口簿能体现夫妻关系的可不提供)、房产证、营业执照以及人社部门提供的借款人就业创业证照片、借款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照片(注明申请日期、借款人、借款金额并加盖人社局公章)参照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小微企业借款人:参照本行《流动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并附人社部门提供的《东海县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企业)》。申请材料:个人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户口簿能体现夫妻关系的可不提供)、房产证、营业执照以及人社部门提供的借款人就业创业证照片、借款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照片(注明申请日期、借款人、借款金额并加盖人社局公章)参照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小微企业借款人:参照本行《流动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并附人社部门提供的《东海县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企业)》。办理流程: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由财政部门适当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