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政】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办法出台,5月30日起施行,AI氢能脑机接口迎用地利好

5月9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厦门市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明确将支持人工智能、氢能、生物制造、深海空天开发、未来网络、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该办法将于2026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一、新型产业用地定位明确

根据《实施办法》,新型产业用地是指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不含化工中试)、无污染生产、孵化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综合性用地。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其中产业用房主要用于项目生产、研发、设计、测试、小试、中试、勘察、检验检测等;配套用房则包括行政办公、食堂、小型超市、配套员工宿舍及倒班房、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二、容积率与配套比例严格控制

《实施办法》提出,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2.0、不得高于4.0,鼓励结合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开发。配套用房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对位于本市产业园区范围内的项目,经属地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论证必要性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配套用房用地面积比例上限可提高至15%,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可提高至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严禁建设非产业配套

《实施办法》明确,严禁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为新型产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此外,政策鼓励经认定具备打造上下游产业链能力的行业领先企业、承担园区建设与运营管理的平台型企业带动产业协同发展,对其产业用房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放宽至不低于1000平方米,更好满足孵化期企业需求。

四、企业选址启示

对于从事AI、氢能、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的企业而言,厦门新型产业用地政策提供了"研发+中试+无污染生产"一体化的空间解决方案,容积率灵活、配套完善,是长三角、珠三角之外又一值得关注的产业选址选择。企业在选址时应重点关注地块是否位于产业集聚区、交通便捷度和公共服务配套情况,同时核算用地成本与区位优势的性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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