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苏州出台重磅政策 支持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

5月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苏州)建设的若干政策》(苏府规字〔2025〕8号),全面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一、建立科技成果发现网络

打造技术经理人队伍。布局建设苏州高校成果转化办公室(SOTT),组建"驻校技术经理人"队伍,对苏州新建的高校成果转化办公室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支持在一流高校周边设立城市协同创新中心,对新建的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举办品牌化赛事活动,对举办的科技创业大赛每场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建设成果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对新建的成果供需对接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二、构建成果验证转化体系

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对新建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推进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建设,对新建的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新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建设总投资20%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加快释放应用场景,对认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

三、强化成果转化落地支撑

支持校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每年按技术开发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补助。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对引进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高校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鼓励高层次人才引育,对掌握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团队给予最高3000万元项目支持,对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200万元项目支持。

四、深化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鼓励高校将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作为对研发和成果转化做出主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鼓励高校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单列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的减持、划转、转让、退出等处置,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鼓励和引导高校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本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来源:九紫智媒
联系方式:小易 1801375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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