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5年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办法详解
- 发布日期:
- 2025-12-09
- 发文单位: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和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9日起施行,明确留创园须为独立法人、孵化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具备海外合作渠道等六项认定条件;实行年度绩效评估,按优秀(50万元)、良好(20万元)两档给予经费支持,且优良好等次总数不超参评总数1/3;适用对象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留创园运营主体,核心目标是强化留学回国人才集聚与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效能。政策突出‘绩效导向’与‘服务赋能’双路径,覆盖规划制定、一站式服务、融资担保、项目申报支持等全周期职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2月9日印发《天津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和管理办法》,旨在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强化留学人员创业载体平台功能,提升对留学回国人才及创新创业项目的集聚与服务能力。
▎ 核心内容▎ 认定条件
• 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 具备针对性、配套性和应用性较强的优惠政策及落实运行体系
• 直接用于留学人员创业的办公和孵化面积一般不少于3000平方米
• 拥有高素质管理服务队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功能完善
• 已入驻一批留学人员企业,且符合本市及所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 具备稳定的海外合作渠道,具备海外人才智力资源拓展能力▎ 留创园职责与支持政策
• 制定本园区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及留学人员企业引进与扶持的优惠措施
• 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一站式”高效公共服务
• 提供企业设立、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产品推广等专业化服务
• 重点支持园区内留学人员企业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国家和市级支持项目▎ 年度评估与奖励
• 评估维度包括:企业聚集、海外人才聚集、发展和创新能力、平台和机构建设、创新模式及社会影响
•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 优秀和良好等次总数不超过参加评估总数的1/3
• 评估等次:支持经费
• 优秀:50万元
• 良好:20万元
• 合格及以下:不予经费支持▎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实际运营的独立法人单位
• 符合上述全部认定条件
•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失信行为
• 提交材料包括园区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入驻企业清单、海外合作证明、场地权属或租赁证明等▎ 政策影响▎ 对留创园的影响
• 强化平台建设标准与服务能力建设要求
• 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动态支持机制
• 推动形成“引才—育企—促产”闭环生态▎ 对留学人员企业的影响
• 获得更系统化、专业化、本地化的创业支撑服务
• 优先对接国家及天津市各类留学人员专项支持计划
• 依托优质园区平台提升融资、市场与政策获取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