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优化工业用地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绍兴市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自2025年10月28日起施行,核心包括:工业用地占年度出让总量比例不低于40%;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5;年度出让项目中“拿地即开工”比例不低于50%;全面推广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灵活供地方式;支持工业上楼及零增地技改直接审批。政策适用对象为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企业及产业园区开发主体,通过项目遴选参与用地竞买,并享受全流程审批协同服务。该政策由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实施,覆盖全市域。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旨在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撑制造业集群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
▎ 核心内容▎ 供地规模保障
• 工业用地占年度出让土地总量比例不低于40%▎ 供地方式创新
• 支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灵活供地模式▎ 开发强度提升
• 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5▎ 审批效能优化
• 年度出让工业用地中实现“拿地即开工”的项目比例不低于50%▎ 空间利用拓展
• 支持工业上楼发展
• 企业零增地技改项目可直接审批▎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绍兴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
• 产业园区开发主体▎ 参与路径
• 通过项目遴选机制参与工业用地竞买
• 自主选择适配的供地方式(弹性年期、先租后让或长期租赁)
• 申请并纳入“拿地即开工”服务清单▎ 政策影响▎ 实施主体
• 主体类型:职责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统筹、用地计划编制、供地方式指导
• 各区(县、市)政府:项目遴选组织、属地协同审批、落地服务保障
• 制造业企业及园区开发主体:依规申报、配合遴选、落实建设要求▎ 关键时间节点
• 政策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执行范围:绍兴市全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