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适用台州)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申报截止:
- 2028-12-3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于2025年10月13日印发,面向全国实施,台州制造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依规申报。政策核心包括:建设100个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完成20项相关标准制定、培育龙头企业与领军品牌,并分行业推广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模式。适用对象为注册地在台州市的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申报需经属地经信部门审核推荐后报工信部。实施周期至2028年底,旨在推动制造与服务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向全生命周期服务和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面向全国实施,台州制造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依据本方案开展申报与建设。
▎ 核心内容▎ 主要目标
• 打造一批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和领军品牌
• 分行业推进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型服务模式应用
• 建设100个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
• 完成20项服务型制造领域标准制定▎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台州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
• 台州市范围内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申报流程
• 企业对照工信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建设条件开展自评
• 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 属地经信部门组织审核并择优推荐
• 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影响▎ 实施周期
• 方案执行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政策层级与覆盖范围
• 项目:内容
• 政策级别:市级适配、国家统筹
• 适用地区:全国范围,台州企业可直接申报
•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政策支持方向
• 强化服务要素嵌入制造全过程
• 推动制造与服务深度融合
• 支持企业向解决方案提供商、全生命周期服务商转型
• 鼓励建设区域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