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支持木业家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5-10
- 发文单位:
- 贵港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支持木业家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打造专业化木业家居产业园,强化产业链招商与基础设施配套。政策面向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家具生产及智能家居企业,明确2024年全市木业企业达4260家、从业人员超20万人、人造板年产量2400万立方米。支持内容包括:对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可获50万、30万、20万元奖励;新建技改项目按固投比例补助。申报主体须在贵港注册、纳税并符合环保与安全要求。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贵港市立足广西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总体部署,聚焦木业家居产业转型升级与集聚发展,制定《支持木业家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截至2024年,全市以旋切单板、胶合板为主的木材加工企业达近4260家,木业从业人员超20万人,年产人造板材超2400万立方米,木材加工产业产值连续多年稳居广西全区第一。
▎ 核心内容▎ 园区专业化建设
• 推动贵港木业家居产业园专业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
• 支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包括标准厂房、污水处理、物流通道、检验检测平台等▎ 产业链招商强化
• 深化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木业家居上下游配套企业
• 推动产业延伸方向:从人造板材向定制家具、智能家居、高端木制品等高附加值环节拓展▎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贵港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主营业务属于木业家居产业范畴(含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家具生产、家居配件及智能系统集成等)
• 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安全生产等强制性要求
• 新建或技改项目须纳入贵港市重点项目库或完成备案/核准手续▎ 政策影响▎ 对企业支持方向
•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重点数据支持表
• 支持类型:标准等级,奖励金额
• 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100万元
• 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50万元
• 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100万元
• 工业设计中心:自治区级,50万元
• 标准制定:国际标准,50万元
• 标准制定:国家标准,30万元
• 标准制定:行业标准,20万元▎ 适用对象
• 在贵港市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家具生产、家居配套及智能制造类企业
• 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专业化产业运营商
• 开展木业家居领域技术研发、标准研制、成果转化的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