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政府引导基金项目库建设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 发文单位:
-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政府引导基金项目库新规(聊财工〔2024〕2号)于2024年正式实施,采用‘母基金参股子基金+母基金直投项目’双轨模式。核心支持有色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等8大领域;子基金出资上限为30%,直投单项目限1000–5000万元;项目须落地聊城、成立满1年且非限制类产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省级重点项目。该政策面向聊城市内实体企业,旨在强化基金赋能本地产业升级与创新链建设,支撑鲁西先进制造业高地目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聊城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聊城市政府引导基金项目库的通知》(聊财工〔2024〕2号),旨在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 核心内容聊城市政府引导基金按照“母基金参股子基金+母基金直投项目”双轨运作模式,实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
▎ 重点支持领域
• 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现代高效农业
• 新兴与优势产业: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 投资方式与比例
• 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
• 直投项目单笔投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5000万元
• 对同一企业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0%
• 投资类型:出资上限,单项目限额,累计投资约束
• 子基金参股:子基金总规模的3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子基金合计出资不超过母基金总规模的50%
• 直投项目:—,1000万–5000万元,不超过被投企业注册资本的20%▎ 申报条件▎ 项目入库基本要求
• 项目须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实质性运营
• 企业成立时间满1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制度
• 项目符合国家及山东省产业政策导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优先支持情形
• 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的项目
• 纳入山东省重点项目库或聊城市重大工业技改项目计划的项目
•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或产业链关键环节补短板特征的项目▎ 政策影响▎ 对项目方的价值
• 入库项目可优先进入母基金直投及合作子基金尽调流程
• 获得专业投资机构对接、产业资源导入及后续融资辅导服务
•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同步衔接聊城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人才贷等配套政策▎ 对区域发展的意义
• 强化政府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投本地”功能定位
• 推动形成“基金-项目-产业-集群”良性循环机制
• 助力聊城市打造鲁西先进制造业高地和沿黄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