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发文单位:
-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饶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于2024年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四级培育体系,对新认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20万元,国家级单项冠军奖励200万元。适用对象为在上饶市注册、符合营收规模、研发投入占比、知识产权及细分市场年限等硬性条件的中小企业。截至政策发布时,全市超十亿元企业超百户,百亿级企业6户,千亿级企业1户,上市公司13户(工业类10户),晶科能源组件出货量全球率先突破300GW。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聚焦培育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强化龙头企业引领、专精特新企业支撑、创新型中小企业基础的全链条发展格局。
▎ 核心内容▎ 龙头企业梯队建设
• 目标定位:打造十亿级、百亿级、千亿级企业梯队,提升重点骨干企业在行业领域的地位和档次。
• 当前规模:全市营业收入超十亿元企业超百户;其中超百亿元企业6户,超千亿元企业1户。
• 上市情况:全市上市公司共13户,其中工业企业10户。
• 标杆案例:晶科能源组件累计出货量全球首家突破300GW。
▎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 梯度培育机制: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四级培育体系。
• 认定支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申报条件▎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须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70%;
•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5%(或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在上饶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 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 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 拥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 政策影响▎ 财政支持标准
• 支持类型:认定层级,奖励金额
• 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小巨人”,100万元/家
• 专精特新企业:省级,20万元/家
• 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200万元/家
• 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50万元/家▎ 服务保障机制
• 建立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提供政策咨询、融资对接、技术诊断等全流程服务;
•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政府采购预留份额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 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 实施时效
•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按年度组织申报、审核与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