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
- 2025-07-25
- 发文单位:
- 大连市科技局
《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是大连市面向科技人才与创新主体出台的市级人才类专项政策。核心包括:对首次认定和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技术攻关并产业化;同步覆盖孵化载体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及高层次人才安家与科研启动保障。政策适用对象为在大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层次科技人才。所有支持事项均以国家或市级认定结果为前提,强调绩效导向与分阶段兑现。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大连市科技局发布《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聚焦人才政策维度,系统细化市级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的实施路径与操作标准,强化政策可及性与落地效能。
▎ 核心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
•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资金
• 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
• 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 补助资金分阶段拨付,依据平台建设进度和绩效评估结果核定▎ 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并实现产业化
• 对符合条件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按实际研发投入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其他关键支持方向
• 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对认定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给予运行补贴
• 科技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信贷产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支持
• 创新人才引进:落实高层次科技人才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保障▎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须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完成备案并取得有效证书
• 国家级平台补助申报单位须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签订技术合同并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 政策影响
• 构建覆盖“企业培育—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人才集聚—金融赋能”的全链条支持体系
• 强化大连市作为东北地区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人才高地的功能定位
• 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提升区域创新策源能力与产业转化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