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肇庆市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有效期的通知》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文单位:
- 肇庆市政府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8月4日印发通知,延长《肇庆市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有效期,原有效期截至2026年8月10日。该政策面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投资项目,适用对象为在肇庆注册、具备履约能力并签署投资承诺书的企业。核心机制延续“容缺受理+容错审批”,审批周期平均压缩50%以上,实行事前引导、事中辅导、事后监管全流程服务。政策依据动态适配最新国家及地方法规,适用范围、承诺事项与监管要求均未变更,旨在保障审批连续性、稳定企业投资预期、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肇庆市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措施自2018年实施以来,已形成成熟工作机制,显著提升项目落地效率。现行《肇庆市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有效期将于2026年8月10日届满。若按期终止,将导致签约项目管理依据缺失,影响审批服务连续性与稳定性,不利于稳定企业投资预期。
为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巩固改革成效,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8月4日印发《关于延长〈肇庆市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有效期的通知》。
▎ 核心内容▎ 有效期延长安排
• 延长对象:《肇庆市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
• 延长后有效期:自原截止日(2026年8月10日)起继续有效,未明确新截止日期,以后续文件为准
• 调整性质:属有效期延续性政策,非实质性修订
• 适用范围:保持不变,仍适用于肇庆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产业投资项目▎ 文件依据更新
• 对方案中援引的上位依据文件进行动态适配,按最新有效版本执行
• 未改变原方案的适用条件、承诺事项、监管机制及责任分工▎ 申报条件▎ 适用项目类型
• 属于肇庆市重点支持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产业投资项目
•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定要求▎ 企业基本要求
• 在肇庆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具备相应建设运营能力与履约信用记录
• 自愿签署《企业投资承诺书》,接受全过程监管▎ 政策影响▎ 审批效能提升
• 实行“容缺受理+容错审批”,企业可凭承诺先行开展设计、施工等前期工作
• 审批周期平均压缩50%以上,实现“拿地即开工”常态化▎ 政府服务优化
• 强化事前精准辅导、事中协同跟进、事后闭环监管机制
• 建立跨部门联合审查与并联审批通道▎ 投资环境强化
• 保障政策连续性,增强企业长期投资信心
• 助力肇庆打造粤西营商环境高地和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制造中心▎ 政策依据
• 依据文件:发布主体,关键关联内容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简化企业投资审批程序总体要求
• 《肇庆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肇庆市委、市政府,细化本市投融资改革路径与任务分工
• 《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提供“双容双承诺”改革法治支撑▎ 政策衔接说明
• 本《通知》与原2021年修订版方案构成完整连续政策体系
• 所有已按原方案启动的项目,继续适用原流程与标准
• 新申报项目同步执行更新后的依据文件条款,确保政策时效性与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