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刘鹏等830名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6-10-08
- 发文单位:
- 威海市政府
谁能申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补多少:记功奖励怎么办:经推荐、申报、审核以及公示程序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决定,对830名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进行记功奖励,为的是激励先进,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文件精神,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资格获得记功奖励。经推荐、申报、审核以及公示程序,刘鹏等830名工作人员获此殊荣。此奖励不仅是对个人荣誉的认可,也是对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种激励,鼓励他们以先进为榜样,为城市建设贡献力量。对于申报建议,结合长三角制造业的发展,建议各单位重视员工考核,鼓励员工积极进取,争取获得此类奖励,以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6-10-08发文字号:威人社发〔2026〕23号所属单位: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始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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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刘鹏等830名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威人社发〔2026〕23号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9〕38号文件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可以记功。经各区市(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市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决定给予刘鹏等830名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希望获记功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全市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实干争先、主动作为,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贡献更多力量。附件:2025年度威海市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定期奖励记功人员名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9月30日附件【返回顶部】
历史沿革2026-10-08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刘鹏等830名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