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基础建设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11-06
- 发文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新能源、汽车产业
• 发布日期:2026-11-06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充分发挥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动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拟征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条件要求(一)项目建设方向。高防护大功率充换电系统、V2G、智能调控、有序充电和小功率直流充电等创新技术及光储充放车网互动项目。项目为已建成项目,终端装机功率合计不低于2500KW。
(二)核准备案时间。申报项目应为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经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
二、 申报企业条件要求
申报企业应为在申报盟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取得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运营资质且具备远程监测能力的企业。
三、 项目申报材料(一)自治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汇总表(附件1,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
(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25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七)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或自治区有关固定资产核准备案权限的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八)项目施工、设备购置等相关合同(复印件);
(九)充换电站及终端装机功率明细;
(十)项目投入建设资金有效凭证(复印件);
(十一)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十二)接入自治区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企业对接自治区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平台审核通过后出具证明材料);
(十三)自治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原件(附件3)。
以上材料准备完成附加目录后,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申报封面见附件4)。
四、 项目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工作由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组织实施,并对所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项目的组织与筛选要严格按照公开组织、逐级申报、公正筛选、择优报送的原则进行,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二)请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于2026年11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工信厅(纸质和电子光盘各1份)。
附件1:自治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汇总表附件2: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自治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申报材料封面格式模板2026年11月6日🎯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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