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26年船载北斗终端设备安装补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11-06
- 发文单位:
- 绍兴市政府
谁能申报:符合条件2026年7月1日前在册的绍兴籍货船所有人。
能补多少:每艘货船不高于2800元。
怎么办:向船籍所在地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复核和公示后发放资金。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为推进绍兴市内河船舶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及市财政局等部门文件,绍兴市制定了《2026年船载北斗终端设备安装补助实施细则》。细则目的在于对2026年7月1日前在册的绍兴籍货船进行补助,鼓励船舶所有人安装支持北斗定位的船载北斗终端设备。补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船舶所有人,要求设备具备北斗三号短报文通信功能或公网通信和位置自动上报功能,并需提供有效检测证书和船用产品证书。补助标准为每艘货船不高于2800元,资金申领程序涉及船舶所有人向当地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并经过现场复核和公示后发放。对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而言,建议关注该政策,积极申报以提升船舶智能化水平。
一、 政策出台背景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内河船舶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通知》《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6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绍市财建〔2026〕12号)等文件通知,结合绍兴内河航运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补助范围、对象和要求(一)补助范围和对象船载北斗终端设备:2026年7月1日前在册绍兴籍货船(不包括已确认2026年、2027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拆解项目的货船及2026年1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开工建造、签订建造合同的内河普通货船)。补助对象为符合以上条件的船舶所有人。
(二)补助要求1.新装或改造船载北斗终端设备应支持北斗定位,鼓励具备北斗三号短报文通信功能或公网通信和位置自动上报功能;具有船载北斗终端设备国家授权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检测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船载北斗终端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2.补助涉及的船载北斗终端设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之间完成装配并正常使用。
三、 补助标准符合补助条件的货船完成船载北斗终端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的,按每艘不高于2800元实施补助。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产生费用补助。
四、 资金申领程序由符合补助条件的船舶所有人向船籍所在地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补助申请,于2026年12月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船籍所在地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受理申请后,组织人员现场复核,经复核并审定同意后,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资金发放。
五、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解 读 人:何建、马剑萍联系方式:0575-88002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