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02
- 发文单位:
- 保定市政府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8月16日0时起,在S605省道安大线K27+125处(徐水区1号检测点,满城区至容城县方向)正式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该设备通过动态称重、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技术,全天候采集货运车辆轴重、总重及外廓尺寸等数据,所获信息作为违法超限运输的法定证据。适用对象为所有途经该路段的货运车辆;违法车辆须前往指定场地卸载,并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执法主体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0312-3085102。政策旨在强化超限运输常态化监管,保障公路安全与区域交通协同治理效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决定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
▎ 核心内容▎ 启用时间
• 2026年8月16日0时起正式启用。
▎ 检测点位置
• S605省道安大线K27+125处(保定市徐水区S605线1号检测点)
• 检测方向:满城区至容城县方向▎ 技术手段与执法依据
• 采用动态称重、视频监控、车牌识别等技术手段
• 全天候采集货运车辆的轴重、总重、外廓尺寸等数据
• 检测数据、视频、图像等信息作为违法超限运输认定的法定证据▎ 申报条件
• 本公告不涉及企业或个人主动申报事项,属行政执法启动类公告
• 所有途经该检测点的货运车辆均纳入监管范围▎ 违法处理流程
• 经设备检测认定为超限运输的车辆,须主动进入指定卸载场地完成卸载
• 违法事实确认后,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注意事项
• 道路货运企业及驾驶员应:
• 严格遵守装载规范,确保合法运输
• 途经检测区域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匀速通行
• 不得故意遮挡号牌、绕行逃避检测
• 对扰乱检测设备运行或破坏设施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执法主体与联系方式
• 执法单位:处理地址,联系电话
•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保定市及各县(市、区),0312-3085102▎ 政策影响
• 强化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非接触式监管
• 提升公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和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 推动货运行业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 助力京津冀交通协同治理体系建设
